管理对象 |
耙斗机 |
管理责任人 |
耙斗机司机 |
监管部门 |
安全生产办公室、机电办公室 |
监管人员 |
安检员、机电检查人员 |
编 号 |
DYYN-JJD-耙斗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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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
1.顶板坚实,支护要牢固,安设好固定楔,挂好尾轮,禁止将尾轮挂在棚梁上; 2.机器各部位清洁,无煤、矸压埋,保持通风,散热良好; 3.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应在顶棚上妥善遮盖; 4.导向轮、尾轮悬挂正确,安全牢固,滑轮转动灵活; 5.钢丝绳磨损、断丝不超过规定,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闸带间隙松紧适当; 6.耙斗机固定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卡轨器紧固可靠;司机操作一侧距离巷壁的距离保持在700mm以上; 7.信号灵敏、可靠; 8.各润滑部位油量适当,无渗漏现象; 9.机器各部位连接可靠,连接件齐全、紧固,各焊接件应无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 10.供电系统正常,电缆悬挂整齐,无压埋、磨损、被挤等情况; 11.控制按钮、操作机构灵活可靠; 12.各部运转声音正常,无强烈震动; 13.钢丝绳松紧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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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耙斗机司机必须检查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装置,对缺少安全警示装置,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2.开机前耙斗机司机要按要求安装固定楔,挂尾轮; 3.包机人每天对耙斗机进行维护,不得带病运转,电气防爆部分不得失爆; 4.包机人要清除耙斗机传动部分和开关上的岩石、粉尘、操持机械及环境卫生; 5.机电办公室检查人员不定期对耙斗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对耙斗机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