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江西省西北部,版图面积4504平方公里,县境南北距离76公里,东西距离97公里,人口82万,辖36个乡镇,是江西省面积最大的县和矿产资源大县。县安监局自2002年成立至今,现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其他13人;年龄在30岁以下1人、30—40岁4人、40—50岁6人、50岁以上5人);内设机构为3股1室1队1心(既办公室、矿山监管股、危化烟花爆竹监管股、综合股、监察大队、培训中心),每个股室仅配备1名负责人,无其他工作人员;工作用车2辆(其中一辆为越野执法车);无自已的办公楼。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有781个,分别是非煤矿山企业127家(其中:地下矿山3家、市局发证露天矿山26家、粘土及页岩砖瓦厂68家、采砂场46家、尾矿库5座)、危化经营单位211家(其中:生产储存使用企业15家、加油站46家、油漆农药销售点150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443家(批发企业1家、委批点22家、零售经营户420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人员不足。每个乡镇虽配有1名分管领导及1至2名专职安监员,都属兼职、无编制、无经费、且乡镇其他工作任务繁重,乡镇安监人员工作基本上是应付式的,很少单独、直接参与安全监管工作,全县安全监管工作自然落到县安监局头上,县局含局长在内实际监管人员11人,面对4504平方公里的大县,且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多达781个,任务确实繁重,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比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全县监管点127处,大多分布在交通不便的深山,最远矿点离县城有110公里,监管人员就配备1位副局长和1位股长,就算每天跑4个矿山,至少要30多天才能跑完,更何况县里还有其他中心工作,造成监管人员力不从心;还有就是现在各级政府负责人认为,凡是涉及到安全的事情都是安监部门的职责,将很多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批给安监部门办理,职责范围不清,比如我县去年“7•24”交通事故,也要按生产安全事故来考评,把道路交通安全等同为生产安全,使用安全生产范围扩大,捡到蓝子的都是菜,使安监部门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又比如现在按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又得接下职业病现场监管这一摊子,我县没有成立职业病监管股室,也没专人负责管理,监管基本停留在申报层面,现场监管基本空白,抛荒自家“责任田”,形成监管盲区,造成安全监管难以到位。
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当时成立县级安监部门时,人员由财办转过来的,以后大部分是从其他部门调过来的,其专业背景与专业监管工作不对口,矿山类专业人员2人,也在其他行业太久,专业也得从头再来,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职业病监管,要求专业性很强,甚至于检查隐患时,隐患认识你,你不认识隐患,造成安全监管难以到位。
三是监管装备不足。我县安监部门除了一辆执法车,检测仪器、检验设备基本为零,安全检查防护用品配备不足,安全检查靠“手摸、耳听、鼻闻、眼看”,缺少检查手段,造成安全监管难以到位。
四是监管经费不足。我县版图面积达4504平方公里,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有781个,到省、市办事达220公里以上,区内交能欠发达,监管办事成本高,安监系统又无收费项目,除了每年30万元专项经费外,无其他公用经费预算开支,人员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连重点行业、领域都不能达到监管要求,造成安全监管难以到位。
五是执法难度较大。首先是地方发展的压力,现在各级都在抓经济发展,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搞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项目多,监管难度加大,更有企业借故拒绝检查;其次就是上面规章不明确,甚至打架,如石煤开采发证问题,国土部门作为非煤矿山许可,可以办理石煤采矿许可,而安监部门附加条件,认为作燃料使用就按煤矿矿山许可,不按非煤矿山许可,作为提炼金属矿物才可以按非煤矿山安全许可,面对我县石煤开采用作烧制石存在的安全隐患;还有就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有的老企业在安全投入欠帐严重,这样的企业往往又涉及大量人员就业、资金、社会稳定等诸多问题,如我县好多乡村道路的危险路段改造,因资金现阶段没办法到位,安全隐患很难治理,采取禁止通行与处罚根本上行不通,执法难度可想而知,造成安监执法难度大,安全监管难以到位。
六是体制机制不顺。现阶段,安全生产范围无限扩大,工作职责不清,特别是责任追究方面,比如矿山方面只要出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就要追究安监部门人员的责任,而象交通安全事故方面又有多少追究了交通安全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呢,搞得县级安监部门人人自危、如履薄冰,不利于安县级安监队伍的建设。
七是县级安全生产领导力量配备不足。因安全生产责任重,县领导一般都不太愿意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县常委一都不分管这行业。
三、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建议省级安监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安监部门的监管范围、职责、问责制度,明确县级安监机构行政单位编制问题,在目前乡镇安监机构难以到位的情况下,按监管辖区的大小、行业种类的多少、企业数量等指标以及机构内部设置的需要,明确规定县级安监机构人员合理的配备比例,在机构人员不能垂直管理时,还必明确安监人员人均工作经费参照政法系统2.7万元/人执行。
二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第一,安监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对安监机构、人员编制、人事任免、人员经费、资格培训、业务指导、装备配发等归口省安监局垂直管理,同时受当地政府领导,承担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如维持现有体制,省局要有明确规定对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硬性指标实行地方政府督查、考评;第二,安监人员的招录采取面向全国纺一招考方式,严格条件选拔对口人才进入安监系统,提升监管人员专业水平;第三,乡镇基层安监人员,建立真正意义上专职安监队伍,必须出台相关文件在编制、经费上要有保障,或是乡镇基层安监员由县级安监局派驻、管理。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力度。在国家这种重视安全生产大气候、大环境下,省里应明确规定县级政府领导必须由常委副县长来抓安全生产工作,县级安委会成员必须由各单位一把手担任。
四是建议省局加大对县区安监部门的支持力度。在装备、经费上要对县区倾斜,特别是象修水这样的国贫县,更要加大支持力度,象在安全检查、检测、监控、事故调查、应急求援等方面加强县级安监部门的装备水平上不要县里配套资金。
五是建议给从事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营造一个宽松环境。首先,要关心爱护,不要老是从上到下讲追责,搞得人心惶惶;其次,省里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安监人员的岗位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工作出色、作出成绩的基层安监人员,予以提拔重用,激励基层安监人员个个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最后,省局争取出台相关政策,县级安监人员一般不得抽调搞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县政府其他中心工作,保证县层安监人员工作时间和效率。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条件,而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前提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将越来越重,肩负的责任也越来越大,这些都要靠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来完成。而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正处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前沿、最基层,因此说,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直接关系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我认为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建设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特别是应该注重抓好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队的建设。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