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修配厂安全检查员是本厂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整改的具体负责人。
一、 职责范围:
1、 负责本单位的吊车等车辆、辅助设备的每日的点检工作;
2、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工作;
3、 负责本单位的车辆轮胎的安全检查工作;
4、 负责本单位的“三违”检查工作;
5、 协助安全副主任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6、 负责制定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危险性预前分析、安全交底书;
7、 负责本单位所管辖区域的安全消防工作;
8、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包机组的检查工作;
9、 负责本厂安全管理的内业工作。
二、 工作标准
1、 对我单位的所有设备每日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停机处理;
2、 每日同吊车司机一起对吊车等设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处理;
3、 每周对我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至少2次;对不合格的及时制定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4、 对我单位的所有重点工作,必须进行危险性预前分析并制定安全交底书进行下达;
5、 对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工作每周检查一次;
6、 每日对本单位的“三违”进行认真检查,并在班前会上进行通报、公示曝光;
7、 每日参加班前会,及时传达矿、部里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要求;
8、 隐患排查每周不少于三次,并实行闭环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措施、时间和责任人;
9、 安全管理内业整理及时齐全。
三、 工作责任
1、 本单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接受连带处罚,发生一般性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按照矿里安全生产处罚连带制度接受连带处罚;
2、 本单位出现“三违”现象,按照矿里安全生产处罚连带制度接受连带处罚;
3、 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在检查时如不合格,按照矿里安全生产处罚连带制度接受连带处罚;
4、 对本单位重点工作必须做危险性预前分析、安全交底书,每少一次处罚100元;
5、 每周对本单位的安全消防情况检查,每少一次处罚100元;
6、 由于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照矿里安全生产处罚连带制度接受连带处罚;
7、 无故不参加班前会,每少一次处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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