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行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医师鉴定无碍工作的疾病,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持证方准上岗。
二、运行人员每班不少于三人(不包括实习、代培人员)选操作熟练,经验较高一级的为代班长。任何工作人员都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则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任何人给予立即制止和批评。
三、本班全体值班人员技术行政关系受组长领导,进行操作关系上受组长领导,并正确的执行组长所发出的电器运行的一切命令。
四、电气值班长在运行操作和行政技术关系上均受变电所组长领导,电气值班长如认为组长的命令有明显的错误且能直接危害设备及人生安全,应拒绝执行,将此事汇报队长或机电部长。
五、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员由经验较多,对设备较为熟悉者担任,班长在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中应做“监护人”,或由组长监护。
六、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切记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从事所内修理工作不得少于两人(一人监护),雷雨天气应遵照巡回检查图表,巡视室内外的高压设备,巡视室外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针。
七、运行人员应具有紧急救护和安全消防意识,掌握触电救法和人工呼吸法,正确地掌握使用各种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