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电投北部湾(广西)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检修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职责和权限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中电投北部湾(广西)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检修管理岗位。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2.2负责全厂(燃环部设备除外)发电主辅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热控、继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大小修工作。
2.2.1 做好设备的巡视工作,随时掌握设备状况,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2.2.2 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分析,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2.2.3 组织设备检修后的测试、试转、试运、验收评级工作。
2.3 负责设备的检修策划工作。
2.3.1 负责编制设备年、季、月度及节日检修计划,编制生产更新改造工程计划、技术改造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贯彻实施。
2.3.2负责制定和修订设备检修工艺规程、各类检修标准项目、特殊项目及其技术标准、工艺要求、施工措施、工时、材料和备品备件定额等,并在检修工作中执行。
2.3.3负责对热控、继保、通讯设备设备消缺、检修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并对重大设备缺陷进行跟踪管理。对外委维护单位的设备消缺进行分派、检查、验收、确定工时并有考核权。
2.3.4参与设备检修承包合同的洽谈与会签,检修承包单位资格审查,负责对检修承包单位执行合同情况的考核与总结。
2.3.5负责对检修承包单位检修全过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要项目的检修质量和进度进行验收和调控并有考核权。
2.3.6科学安排检修项目,合理降低检修费用。
2.4负责设备检修技术管理工作。
2.4.1负责审核并下达全厂继电保护、热工控制的定值(电网调度下达的保护定值除外),会审保护投切、定值修改申请,并监督检查保护定值和仪表指示值定期校核工作。
2.4.2负责生产设备报废、异动的审查、审核工作,做好本部门所辖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一致。
2.4.3提出生产性重大更新改造、技术革新、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等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经审批后执行。
2.4.4负责组织主辅设备评级工作,制定升级规划,并贯彻实施。
2.4.5负责检修技术台帐和技术资料的健全、归档工作。
2.4.6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拟报有关技术分析报告,并提出安全防范的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
2.4.7负责编制备品配件定额,并负责备品备件国产化工作,主持编制备品备件国产化计划,包括测绘、试制、加工计划、绘制或审核重要备品配件国产化图纸,参加重要备品配件外加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并组织质量验收工作。
2.4.8负责编制贵重仪器、新型先进设备、大型特种设备的购置计划。
2.4.9负责检修现代化管理工作,加快检修管理计算机应用和有关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推广使用。
2.5负责金属、电测、热控、绝缘、继保等专业技术监督和锅炉压力技术监察工作,检查督促有关规程和制度的执行,并正常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2.6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效益。
2.7负责贯彻执行电厂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 责任与权限
3.1在厂部的领导下,负责电厂生产设备(输煤、脱硫系统除外)的检修策划和检修技术管理;有关专业技术监督工作;部门所辖发电主辅设备的点检定修工作和热控、继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其大小修工作。
3.2履行设备责任人的职责。
3.3参与外委加工件和备品备件国产化工作。
3.4非生产的公用系统和设备的归口管理。
3.5 对外委维护单位的检修质量负责并有对外委维护单位有考核权利。
4 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厂长主持,副厂长配合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由各职能部门按《中电投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管理考核办法》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