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在常务副总的领导下,对分管人力资源部、企管部、综合办的环境保护负全面责任。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4、督促分管部门做好人事变更管理,女工劳动保护,职工上岗、离岗、退休时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
5、组织制订、修订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规程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6、组织定期、不定期环境保护检查,及时消除环境保护隐患。
7、组织召开环境保护专题会,研究解决分管部门中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