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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环保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30日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对新入公司员工进行厂级环境保护教育、考核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3、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4、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

5、参加有关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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