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岗位的工作。
2 职责
2.1责任
2.1.1在公司主管副经理和安全环保科的领导下,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2.1.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
2.1.3负责安全环保科工作的筹划、管理方法的研究与改进。
2.1.4负责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计划和业绩考核。
2.1.5负责与公司安全环保部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共同做好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为基层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服务,为联系点单位出谋划策,做好服务。
2.2 权限
2.2.1对全厂的环保工作有布置和检查权。
3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 熟练掌握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2 掌握本公司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3 掌握本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及各部门的工作特点。
3.4 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分析、处理、决策问题的能力。
3.5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具备电子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环保管理
4.1.1负责编制"三废"治理,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4.1.2定期检查"三废"排放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1.3组织制定、修改、完善环保方面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贯彻并监督执行。
4.1.4负责组织参加由于环境污染引起的事故、纠纷的处理。
4.2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4.2.1负责全厂环保科研、综合 利用有关实验计划的提出实施工作。
4.2.2对环保检测站起到技术指导及业务监督的职能;
4.3环保设施的管理
4.3.1参加两套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保证开车率、运行率、处理率。
4.3.2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进行环保 "三同时"审批手续。
4.4现场管理:监督检查各车间"三废"排放情况,严禁乱排乱放现象。
4.5环保基础工作管理
4.5.1定期向集团公司环保局汇总"三废"排放情况。
4.5.2对厂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统计。
5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全环保科科长按本标准及有关考核办法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