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职安全员应协助项目主办安全员对项目部安排指定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主动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主办安全员报告。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四、参加有关施工安全的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项目和栋号的安全台帐。
五、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及时进行制止、拍照取证;按照本工程安全生产违章罚款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和记录,并通过项目主办安全员向项目经理报告。
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八、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