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熟悉现场,掌握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和综合防尘安全知识,具体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同时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防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对班中责任范围内粉尘超限事故负直接责任。
三、负责管辖范围内防尘设施的安装、回收及正常管理工作,负责巷道粉尘冲刷,保证无粉尘超限现象,杜绝煤尘事故发生。
四、运送水幕、防尘设施物品时,要严格按章作业;吊挂和回收水幕、安装和回收及挪移隔爆设施,要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防尘安全设施运行情况,督促其他单位整改现场问题,及时向区队汇报。
六、负责班内各生产单位的综合防尘运行情况的检查,发现粉尘超限作业时要立即向区队汇报,并督促现场整改。
七、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