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协助部长全面完成矿井地测的各项工作。
2、负责地测科地质、水文地质、防治水、资源、工程测量具体实施工作;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协助科长组织对地表水体、降雨量进行调查观测工作,检查井下各观测点涌水量的观测工作,检查并完善建立观测台帐。
4、具体组织井巷工程测量,及时测定井巷施工的位置、方位,按设计要求指导生产。
5、督促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做好地测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和防治水工作。
6、负责井田地测防治水技术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7、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