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各项管理规定,对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2.督促指导爆破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制止并有权停止作业。
3.经常检查爆破器材库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硬件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杜绝因管理不善而致使的各类爆炸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4.严禁安排未经培训或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5.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品种、数量,督促将剩余爆破物品及时退库。
6.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生产现场每班由专人负责领取、运输、保管、使用爆破材料,要有使用情况登记台帐。
7.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私拿、私藏、私借、转让、转卖、转送、滥存、乱放爆破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