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抓好本单位回采、掘进和巷修工作、质量达标工作,负安全技术责任。
2、审批回采、掘进和巷修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分管工作内的新工艺、新技术推广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实施。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参加审查有关设计,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采掘安全情况,召集有关技术人员,分析研究顶板管理问题,制定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一通三防”、防排水重大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汇报,并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制定安全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5、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处理方案,根据矿长的安排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