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生产技术管理和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及采掘接替等工作负责,对矿总工程师负责。
2、负责审核日常生产中的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3、参与矿井生产技术方面的技术论证和技术研讨会,积极推进矿井的科技进步;
4、负责组织采煤、煤巷掘进、巷修等作业规程,巷道贯通、过老空老巷、过地质构造及其它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会审时由生产科牵头,通风副总、地测副总、安全副总、安检科、调度室、通防科、通风区及其它相关单位(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或行政主管)参加,会审并签署意见后交矿总工程师审批;
5、负责生产接替、计划的编排,及抽放巷的施工组织,确保抽放地区及抽放时间。
6、负责审签日常生产中不需要会审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采掘生产活动中无措施施工负责。
7、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对于疑难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拿出方案报总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