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矿党委领导下,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公司法》、以及上级党组织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对企业财产保值增殖状况实施监督。
三、积极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四、积极协助行政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专项检查清理工作和执法效能监察。广开信访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矿区稳定。
五、严格执法执纪,认真抓好全矿的廉政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级党委和集团公司违纪。
六、负责组织召开纪检工作会议,并组织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身边无“四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