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矿党委的全面工作,研究确定党委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带领矿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对全矿各项工作实施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育“四有”职工队伍。
三、正确执行干部政策。与矿长共同抓好干部的使用、考核、奖惩、任免工作。
四、处理本矿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党委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五、支持矿长行使《企业法》赋予的各项权力,监督检查各级行政干部对国家计划、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指示和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受矿党委的委托,负责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