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部长领导下,负责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二、在负责采煤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政策、规程和规定。
三、参加编制年、季、月度采煤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审查、报批采煤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参与编制采煤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五、掌握采煤工作面进度,做好工作面的正常接续,及时解决采煤技术问题,切实做好回采工作的收作和新开采工作面的初次放顶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六、经常深入井下,监督检查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七、做好采煤质量标准化工作,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
八、学习推广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及经验,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采煤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