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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安全生产厂长岗位工作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0月04日

1   工作职责
1.1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执行上级领导下达指令;
1.2  负责协助厂长选煤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

2   工作内容
2.1 协助厂长制定落实年度、月度生产工作计划,确保全厂生产任务圆满完成;
2.1.1 负责制定落实年度生产计划,是年度生产任务完成的具体责任人;
2.1.2 负责依据年度计划制定月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和督查考核;
2.1.3 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计划的变更和新的计划并组织落实;
2.2   负责做好选煤厂生产管理工作;
2.2.1 负责组织调度站的日常调度指挥生产工作,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2.2.2 负责掌握全厂生产情况,并进行请示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2.3 负责协调外部与生产有关单位的协作关系,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2.4 负责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2.2.5 负责加强现场管理,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生产安排落实方面的安全工作。 
2.2.6负责选煤厂设备管理,落实设备日常检修、定检计划、落实工作;
2.2.7负责对生产薄弱环节的及时修正和加强,实现均衡生产。
2.2.8负责提出生产运行环节、设备更新、设备改造、生产工艺的技术创新建议,提高生产效率;
2.2.9  负责生产运行的管理,提高工时利用率;
2.2.10负责选煤工艺的管理,确保系统稳定质量合格;
2.4   负责协助厂长做好车间队组的管理工作;
2.4.1 负责做好“文明车间”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实;
2.4.2 负责做好“学习型班组”建设的各项工作;
2.4.3 负责做好“标准化岗位”建设的各项工作;
2.5   负责协助厂长做好选煤厂的各项管理工作;
2.5.1 负责按“五位一体”开展工作,做好“十必查”的具体落实;
2.5.2 负责组织落实“大排查、大推进”工作;督查督办考核各项工作的落实;
2.5.3 负责组织选煤厂QC小组管理;做好课题管理、小组活动的工作;
2.6   负责协助厂长做好控制生产成本的各项工作;
2.6.1 负责组织选煤厂自制备品、备件的制作管理工作;
2.6.2 负责选煤厂交旧领新制度的执行;
2.6.3 负责成本指标分解、生产成本的控制,努力降低材料费用;
2.7   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  工作明细
3.1 会议:
3.1.1每天早上7:30分主持厂生产碰头会,听取前一个生产日工作情况汇报,并安排当日全厂的生产工作。
3.1.2每周五下午组织厂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点评本周生产工作,安排下周生产检修;
3.1.3按规定参加矿各类工作会议;
3.1.4定期主持召开生产事故分析会议解决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3.2 行政效能:
3.2.1落实“大排查、大推进”工作;督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每周五值班早8时至第二日早8时。
3.2.2劳动纪律检查,每月检查违纪一人(迟到、早退、脱岗等)。
3.2.3安全隐患,每月检查隐患一处。
3.2.4 查“三违”“三不”指标,每月一人。
3.3 生产管理:
3.3.1年度制订生产计划,每月根据矿生产计划制定厂生产、设备检修计划,并负责落实;
3.3.2每日检查安排生产设备检修、系统环节运行,提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计划;
3.3.3每日组织生产运行,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3.3.4每天对系统进行排查一次,发现隐患事前预防;
3.3.5每月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和现场管理一体化检查,并进行考核。
3.4   安全质量:
3.4.1 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3.4.2 督查各项检查设备情况的整改落实,加强现场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3.4.3 督查技术检查的各项指标限上、限下等,确保各项保块措施的落实;

4  工作标准
4.1  组织生产全厂按月完成生产计划、检修计划和外运备煤等任务指标。
4.2  保障原煤运输正常进行,不影响井下原煤运输;
4.3  设备检修到位保障正常运转,设备可开机率在100%。
4.4  生产运行正常,工时利用率在90%以上;
4.5  控制材料消耗不超支,成本指标分解、考核到班组。
4.6  备件、材料无质量隐患。
4.7  按要求控制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数量达到标准。 
4.8  落实“一线工作法”,现场管理达“先进型”。
 
5     工作程序
5.1   请示汇报程序
5.1.1.接受厂长等上级领导的书面或口头工作指导和工作指令;
5.1.2.定期向厂长请示汇报工作;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汇报;
5.1.3 同全矿各单位业务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进行业务协调沟通;
5.1.4 对下级下达工作指令,并给予下级工作指导。
5.2   请销假程序
5.2.1.填写请假本请主管领导批准;
5.2.2.主管领导批准后请主要领导批准;
5 2.3.主要领导批准后报政治处批准备案;
5.2.4.到假后到政治处销假;
5.2.5.销假后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5 .3.  工作指令程序
5.3.1.填写工作指令卡对下级下达工作指令;(口头指令要补填指令卡)
5.3.2.指令卡考核办编号登记交由调度站(或考核办专人)督查督办;
5.3.3.督办人根据要求按时汇报进度和进展情况;
5.3.4.按工作指令要求完成后,指令执行人进行专题汇报签字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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