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井筒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井筒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的变化情况;熟悉井筒作业的各种信号;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2、 维修作业时不得少于2人
3、 严格按照《井筒装备维修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和安全帽,确保栓系牢靠
5、 作业所用的工具、量具必须拴牢工具绳
6、 井筒内有人工作时井口应设警戒
7、 电气焊作业时严格执行烧焊制度
8、 检查井筒装备时只允许从上往下检查,清理污物时要采用工具
9、 罐帘高度不小于1.2m,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距离不超过250mm,罐连横杆间距不大于200mm.
10、 罐耳与组合罐道每侧间隙保持10-15mm.
11、 对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每年检查1次
12、 对提升装置各机械部分的检查每天1次
13、 钢丝绳每天检查1次,平衡尾绳每周检查1次,并填写好钢丝绳检查记录,检查标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1条、402条、第406条、第407条、第408条规定
14、 钢丝绳每月涂油1次
15、 绳槽衬垫磨损剩余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35mm,绳槽磨损深度不得超过70mm
16、 机械部分每3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
17、 闸瓦间隙测试10天1次。
18、 锲形罐道、防撞梁、托罐装置和防蹲缓冲装置每月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19、 液压站用油至少一年更换1次,每半年化验1次
20、 主绳每使用2年进行更换,尾绳每使用4年进行更换。
21、 副立井绞车主轴、导向轮轴承的油脂每半年更换1次。
22、做好各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