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评 价 要 求 | 存在问题 |
| 1 | 含有粉尘作业场所应按GB 5817的规定进 行粉尘危害程度分组. | |
| 2 | 建立从事粉尘危害作业的工人健康档案 | |
| 3 | 接触Ⅳ级粉尘危害的工人不得超过接触粉尘作业工人总数的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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