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整改责任人 |
1 | 气瓶状况 | 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或报废的气瓶。 | ||
2 | (1)在检验周期内使用;(2)外观无缺陷及腐蚀;(3)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4)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 |||
3 | 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外观无机械损伤、变形及严重腐蚀。 | |||
4 | 储存要求 | (1)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2)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3)标记明显,间距合理;(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 ||
5 | 气瓶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严禁储存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并由专人管理。 | |||
6 | 气瓶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 |||
7 | 气瓶库应设置“仓库重地,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等明显警示标志。空瓶与实瓶应有明显标志。 | |||
8 | 安全使用 | (1)防倾倒措施可靠;(2)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3)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