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表编号: 废物代码及名称: 废物内部利用/处置设施名称:
接收日期 | 接收时间 | 废物来源 | 数量 | 单位 | 容器材质及容量 | 容器 个数 | 利用/ 处置方式 | 利用/处置 完毕日期 | 废物利用/处置 完毕时间 | 废物内部利用/ 处置部门经办人 (签字) |
表2.3填表说明
1、该表系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的情形填写,主要针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及环评和环保部门认可的产废单位,如我区中明公司自行处置新产的危险废物(如焚烧残渣、飞灰等),则填此表(因有处置资质和处置设施)。我区绝大多数产废单位均为委外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故不表填报此表。
2、产生几种危险废物且都是自行利用/处置的,就分别填写几张《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如产生3种危险废物,就分别填写3张《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并依次编号(记录表编号)、填写危险废物名称、代码和利用/处置该种危险的设施名称。
3、接收、利用/处置日期、时间:填写该种危险废物进入危废库/池日期和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完毕日期和时间。
4、利用/处置方式:填写提炼、循环利用、用作燃料或焚烧、物化、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利用/处置方式。
5、废物内部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填写利用/处置完该种危险废物的当事人或操作人员或部门管理人员,一定要本人签字。
6、该表应按月汇总,并装订成册,保存(10年)以上备查。(按照危废追溯原则,便于环保等部门追溯该废物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