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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和要求: 交 底 时 间:
司机人员需经医疗部门检查,必须身体合格方准做司机。患有色肓、矫正视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痢,眩晕、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者,不准做司机。
司机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机械维修、保养、力学基础知识、电控系统操作与安全知识、钢丝绳子的选择、使用知识、起重信号,安全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经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开机。
司机操作前,须检查电流、电压是否正常、电缆是否老化,破裂、漏电的毛病,配电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检查操作的控制动作手柄(或按扭)是否灵敏可靠,主机、卷扬机、电动机,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杂音、温升、润滑是否正常,吊物上落制动是否可靠,定位是否准确,旋转塔臂、制动是否平稳可靠、齿轮与内齿轮配合是否正常,有无润滑油脂、旋转电机是否正常。
检查起重钢丝绳子、小跑车往复钢丝绳有无断丝、锈蚀、磨损、扭曲变形等的情况,是否符合使用标准要求,钢丝绳的固定端有无松动,挂稳夹紧,导轮转达动是否良好,有无润滑油脂。
检查吊落钢丝绳是否符合使用标准是否安全可靠,吊索保险扣是否完整,吊物时有无挂紧,保险扣有无扣紧。
操作司机与下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的起吊运指挥信号。同时,应具备联系通讯设备,方便作业联系。
起重高空作业,遇六级风力以上,应停止作业。
严禁没有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
严禁酒后操作。
遇到大雨、大雾时应停止操作,打开电制开关闭总电源。
禁止在起重机作业时调整维修工作。在操作中,发现不正常故障时,应及时停机,检查前,首先将重物卸下后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出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严禁看报章杂志开小差,离开工作岗位。
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荷载时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歪拉斜挂不吊。
6 、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 、带棱角缺口物未垫好防止钢丝绳子磨损或割断不吊。
9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工作完毕,做好换班交接记录,并将电源开关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