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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02日
编制部门:项目工程部  1/8   编号: 桩基—02

 

工程名称
桩基施工
施工单位
桥梁施工队
工程地点
K0 +714
编制日期
2013年4月2日
交底内容:桩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编制依据
1.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2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1.3桩基施工方案
1.4相关法律法规
2桩基安全施工的方针和目标
2.1安全目标
消灭违章、追求零事故、零伤亡
2.2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 桩基施工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引桥共有72根桩,都是圆孔桩,桥墩桩基桩径分为1.2m和1.5m两种。
4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为保证桩基施工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4.1技术准备
4.1.1桩基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的不得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报项目总工、安全长审批,同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4.1.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不得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
4.1.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桩基施工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1.4施工现场进行规划设计,消除不合理布局,要有设计、有审核、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4.1.5开工前,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工作,聘请专业人士进行讲解、指导。
4.1.6编制实施性安全措施方案,并做好安全台帐。制定各工种和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细则,严格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建立奖罚制度并保证兑现。
4.1.7对关键安全因素要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施工过程控制
钻孔现场各类施工设备很多,因此在施工组织中必须有明确的施工场地规划和现场布局,避免出现施工障碍和相互干扰,提高施工进度,保证施工安全。
4.2.1旋挖钻孔孔桩基施工
4.2.1.1地下管道(给水、煤气、消防、热力等管道)
    a) 钻机开始钻进前,操作手勿必熟悉了解工作区域地层断面图及作业场所内有无高架电线、煤气管道、地下光电缆、建筑物等,并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钻。
b) 施工期间要设置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安全巡查,监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杜绝瞎指挥、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现场施工安全。
4.2.1.2 塌方
a)塌孔是本工程钻进施工中最容易发生的,也是危害较大的事故,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加以预防,一旦出现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b)在钻进过程中如出现塌孔现象及时上报,如无法施工则进行二次开挖,层层回填压实的办法,回填密实后要从新放样,从新就位,必须保证成孔质量。
c)钻好的孔应尽快灌桩。
d)在钻孔过程中,重型机械和车辆不得在井孔周边3m 范围内行驶。
4.2.1.3 施工机械
a)机械设备和多班组作业的机械,都必须建立机长责任制。
b)项目部对工地所有机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c)各种机械设备均要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d)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并确保各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
d)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但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
4.2.1.4 用电安全
a)架空电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b)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内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c) 使用振动棒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路线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棒移动时不得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利锐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发生伤亡事故。
4.2.1.5禁止酒后或带病作业。
4.2.1.6区要配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时,现场必须配备安全员进行监督。
4.2.1.7施工人员均应戴好安全帽。
4.2.1.8施工现场用配电箱、配电柜离地面应大于1.4米。
4.2.2常规要求
4.2.2.1电源线路无损伤,走向要顺直,对预埋电缆要有醒目标示及警示牌,所有配电箱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拉电,如遇停电,应及时切断各控制电源开关。检修机械时,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完毕,应将各部位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到位后方可试运转。现场的用电管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2.2.2重物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台,任何人不得在重物悬空下方作业。
4.2.2.3特殊工种等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随时接受检查。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上岗。
4.2.2.4靠高压线作业时,吊车必须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
4.2.2.5使用乙炔和氧气时,两种气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
4.2.2.6施工道路与现有道路交叉口,设置必要的标志、警告等安全设施,夜间设置警示红灯。
4.2.2.7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有安全生产措施。班前教育,班后总结应有安全生产内容。
4.2.2.8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隐患、查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对好的经验及时推广。
4.2.2.9对施工机械经常维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机驾人员带病上岗,违章操作。
4.2.2.10工地用电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架设、安装,专人维修,专人管理,不得乱拉电线,乱装电器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保证夜间施工的照明。
4.2.2.11汽车吊机,挖掘机等机械作业时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4.2.2.12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注意交通安全,时刻保证车况良好,驾驶人员严禁开“疲劳车,赌气车”。
4.2.2.13有毒易燃材料及电焊施工时,现场操作人员必须备带防护用具,准备现场急救用品。
4.2.2.14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制订防火措施,所有临时设施,工棚宿舍,均要设置灭火器材,并标示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过期灭火剂需更换。贵重材料和设备堆放场地和仓库等均有专人值班。
4.2.2.15施工期间,积极配合业主,进行交通组织,路口特别是进出现场的出入口,应设专门人员进行管理指挥,对现场车辆进行有序组织,建立“巡检”制度。
4.2.2.16在汛期,必须注意天气预报,经常与气象和水文站联系,并在当地了解河流的水流情况,做到防洪防涝工作。
4.2.2.17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主要配电箱均作接地以防感应伤人。
4.2.2.18照明线路不能与动力线路混用,钻机、水泵等设备所使用的拖缆必须严格检查,不能使用绝缘性能差的或有破损的电缆。
4.2.2.19钻机、食堂、宿舍及材料仓库均放置灭火器。
4.2.2.20施工场地禁止明火、电炉、电热棒烧开水。
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企业的立足之本,根据本标段工程特点,我单位制定了一整套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5.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5.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地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3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5.5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5.5.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5.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机电部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和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安全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5.5.3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5.5.4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5.6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5.6.1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5.6.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5.6.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5.6.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6.5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5.6.6各级都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5.6.7虚心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业主、指挥部、监理办对各时期安全检查中提出宝贵意见,及时整改。
 
 
:安全组织机构图
 
安全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夏春光
设备部刘江水
质量检查部景文雷
计划统计部陈林杰
综合办
 
雷云
 
雷云
 
 程
 倩
 雯
西山-乌鲁木齐国家级开发区公路二标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长:雷云
 
 
 
 
 队
 
施工技术部罗从周
 
 
 
 
 
 
 
 
 
 
 
 
 
 
 
 
 
 
 
 
 
 
 
 
 
 
 
 
 
 
 
 
 
 
 
 
 
 
 
 
 
 
 
 
 
 
 
 
 
 
 
 

说明:
本合同段安全管理采用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二级管理模式,安全组织机构紧密围绕生产经营活动而建立和实行的一个为保证安全生产的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全面推行安全责任制,形成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为中心,以安全责任制为纽带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有关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和落实,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各种报表的填报及接受各类检查等,项目经理部作为公司的全权代表在现场实施并负全部责任。
 
 
签收意见:
 
 
 
 
签收者:                         
编制者:           复核者:             保存期:至工程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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