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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填挖方安全技术交底表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12日
单位名称: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交底日期:
工程名称:江通路改造(城北大道~宁启铁路)工程A标        分部(分项)工程:路基填挖方       班组: 道路施工班组
一、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班前检查工作周围环境“三查、三交”
2.班中检查违章及隐患;
3.班后检查工完、料尽、场地清;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
5.自觉维护现场安全设施;
6.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和规定;
7.非特殊工种人员不准操作特种作业;
8.工种中做到“三不伤害”,时时注意不安全行为;
9.生产进度必须服从安全;
10.实行安全监护制度,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
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本交底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配合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全面;
3.队长、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均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后签字;
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备查,一份归档备查。
 
一、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班前检查工作周围环境“三查、三交”
2.班中检查违章及隐患;
3.班后检查工完、料尽、场地清;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
5.自觉维护现场安全设施;
6.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和规定;
7.非特殊工种人员不准操作特种作业;
8.工种中做到“三不伤害”,时时注意不安全行为;
9.生产进度必须服从安全;
10.实行安全监护制度,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
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本交底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配合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全面;
3.队长、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均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后签字;
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备查,一份归档备查。
 
 
 
 
 
 
一、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班前检查工作周围环境“三查、三交”
2.班中检查违章及隐患;
3.班后检查工完、料尽、场地清;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
5.自觉维护现场安全设施;
6.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和规定;
7.非特殊工种人员不准操作特种作业;
8.工种中做到“三不伤害”,时时注意不安全行为;
9.生产进度必须服从安全;
10.实行安全监护制度,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
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本交底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配合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全面;
3.队长、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均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后签字;
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备查,一份归档备查。
 
 
 
 
 
 
一、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班前检查工作周围环境“三查、三交”
2.班中检查违章及隐患;
3.班后检查工完、料尽、场地清;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
5.自觉维护现场安全设施;
6.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和规定;
7.非特殊工种人员不准操作特种作业;
8.工种中做到“三不伤害”,时时注意不安全行为;
9.生产进度必须服从安全;
10.实行安全监护制度,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
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本交底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配合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全面;
3.队长、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均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后签字;
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备查,一份归档备查。
 
 
 
 
 
 
一、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班前检查工作周围环境“三查、三交”
2.班中检查违章及隐患;
3.班后检查工完、料尽、场地清;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
5.自觉维护现场安全设施;
6.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和规定;
7.非特殊工种人员不准操作特种作业;
8.工种中做到“三不伤害”,时时注意不安全行为;
9.生产进度必须服从安全;
10.实行安全监护制度,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
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本交底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配合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全面;
3.队长、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均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后签字;
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备查,一份归档备查。
 
 
本分部(项)工程特点:本标段为江通路改造工程A标,路线起于K0+050,终于K1+025,全长975m,当清表后道路床填土高度小于40cm,开挖至路面结构层以下40cm,原槽拌合20cm6%石灰土,路床顶以下0~40cm采用6%石灰土分层处理;当清表后道路床填土高度大于40cm,原槽拌合20cm6%石灰土,采用6%石灰土回填至路基处理层底面。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路基填方施工
1.填方前,应将原地表积水排干,淤泥、腐殖土、树根、杂物等挖除,并整平原地面;清除淤泥前应探明淤泥性质和深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填土前,应根据工程规模、填土宽度和深度、地下管线等构筑物与现场环境状况制定填土方案,确定现状建(构)筑物、管线的改移和加固方法、填土方法和程序,并选择适宜的土方整平和碾压机械设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填土路基为土边坡时,每侧填土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50cm;碾压高填土方时,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且与填土外侧距离不得小于50cm。
4.路基填土应在影响施工的现状建(构)筑物和管线处理完毕、路基范围内新建地下管线沟槽回填完毕后进行;运输挖掘机械应根据运输的机械质量、结构形式、运输环境等选择相应的平板拖车,制定运输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中使用推土机、压路机、蛙式夯实机等施工机械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
6.路基外侧为挡土墙时,应先施工挡土墙;混凝土或砌体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墙后方可填土。
7.填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填方破坏原排水系统时,应在填方前修筑新的排水系统,保持通畅。
8.填土地段的架空线路净高应满足施工要求。
9.路基下有管线时,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用压路机碾压;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或有较重车辆在回填土上行驶时,管道顶部以上应有一定厚度的压实回填土,其最小厚度应根据机械和车辆的质量与管道的设计承载力等情况,经计算确定。
10.使用振动压路机碾压路基前,应对附近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管线可能造成的振动影响进行分析,确认安全。
11.借土填筑路基时,取土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土场地宜选择在空旷、远离建(构)筑物、地势较高、不积水且不影响原有排水系统功能的地方。
(2)场地上有架空线时,应对线杆和拉线采取预留土台等防护措施。土台半径应依线杆(拉线)结构、埋入深度和土质而定:线杆不得小于1m;拉线不得小于1. 5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设土台边坡。土台周围应设安全标志。
(3)需在建(构)筑物附近取土时,应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取土;挖土边坡应根据土质和挖土深度情况确定,边坡应稳定;取土场周围应设护栏。
12.地下人行通道、涵洞和管道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人行通道和涵洞的砌体砂浆强度达到5MPa、现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预制顶板安装后,方可填土。
(2)管座混凝土、管道接口结构、井墙强度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填土。
(3)通道、涵洞和管顶50cm范围内不得使用压路机碾压;通道、涵洞和管顶两侧填土应分层对称进行,其高差不得大于30cm。
13.轻型桥台背后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土前,盖板和支撑梁必须安装完毕并达设计规定强度。
(2)两侧台背填土应按技术规定分层对称进行,其高差不得大于30cm。
(3)台身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填土。
二、路基挖方施工
 1.挖土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对建(构)筑物、现状管线、排水设施实施迁移或加固;施工中,应对加固部位经常检查、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运行;在施工范围内可不迁移的地下管线等设施,应坑探、标识,并采取保护措施。
2.路堑挖掘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洞挖土;挖土作业中断和作业后,其开挖面应设稳定的坡度;路堑边坡开挖应遵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实际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时,应及压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办理手续;保持边坡稳定,施工安全。
3.施工中遇路堑边坡为易塌方土壤不能保持稳定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办理手续。
4.路堑边坡设挡土墙结构时,应待挡土墙结构强度达设计规定后,方可开挖路堑土方。
5.在路堑底部边坡附近设临时道路时,临时道路边线与边坡线的距离应依路堑边坡坡度、地质条件、路堑高度而定,且不宜小于2m;在路堑清方中发现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由爆破操作工及时处理,并确认安全。
6.挖土中,遇文物、爆炸物、不明物和原设计图纸与管理单位未标注的地下管线、构筑物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向上级报告,并和有关管理单位联系,研究处理措施,经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方可恢复施工。
7.在天然湿度土质的地区开挖土方,砂土和砂砾石开挖深度不超过1. 0m、亚砂土和亚黏土开挖深度不超过1.2m、黏土开挖深度不超过1.5m时,当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基面50cm以下,可挖直槽(坡度为1:0.05)。
8.由于附近建(构)筑物等条件所限,路堑坡度不能按设计规定挖掘时,应根据建(构)筑物、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等情况,向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出对建(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的建议,并办理有关手续,保障建(构)筑物和施工安全。
9.机械挖掘时,必须避开建(构)筑物和管线,严禁碰撞;在距现状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并应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在距各类管道1m范围内,应人工开挖,不得机械开挖,并宜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10.使用推土机时,要严格按照施工机械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在陡坡或深路堑、沟槽区推土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得大于2m。
11.运输挖掘机械应根据运输的机械质量、结构形式、运输环境等选择相应的平板拖车,制定运输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2.施工中严禁在松动危石、有坍塌危险的边坡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材料。
13.用挖掘机械挖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挖土作业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在确认周围环境安全、机械回转范围内无人和障碍物后,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启动信号;挖掘过程中,指挥人员应随时检查挖掘面和观察机械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安全。
(2)挖掘路堑边缘时,边坡不得留有伞沿和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塌方征兆时,必须立即将挖掘机械撤至安全地带,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3)机械行驶和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地面松软时应结合现状采取加固措施。
(4)遇岩石需爆破时,现场所有人员、机械必须撤至安全地带,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待爆破作业完成,解除警戒,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
(5)严禁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挖土,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与架空线路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14.挖除旧道路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根据旧道路结构和现场环境状况,确定挖除方法和选择适用的机具;作业人员应避离运转中的机具;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人内。
(2)采用风钻时,空压机操作工应服从风钻操作工的指令;使用液压振动锤时,严禁将锤对向人、设备和设施。
(3)挖除中,应采取措施保持作业区内道路上各现况管线及其检查井的完好;挖除后应及时清碴出场至规定地点。
15.人工挖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堑开挖深度大于2.5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高度不得大于2.0m,层间应留平台。平台宽度,对不设支护的槽与直槽间不得小于80cm;设置井点时不得小于1.5m;其他情况不得小于50cm。
(2)作业现场附近有管线等构筑物时,应在开挖前掌握其位置,并在开挖中对其采取保护措施,使管线等构筑物处于安全状态。
(3)严禁掏洞和在路堑底部边缘休息;作业人员之间的距离,横向不得小于2m,纵向不得小于3m。
 
交底人:                            专职安全员:               班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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