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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施工安全工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7日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KY-Ⅱ-C2-7-S-
CLG1H-025
工程名称
昆玉铁路扩能改造工程2标
施工单位
中铁六局昆玉指挥部隧道分部
交底提要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所有进洞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2.瓦斯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2)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炮眼应清除干净,炮眼封泥不严或不足不得进行爆破;
  (3)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4)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需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
  (5)严禁反向装药;
  (6)爆破网络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雷管在同一串联网络中使用;
  (7)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8) 施工中防止瓦斯积聚的风速不宜小于1m/s.对于瓦斯易于积聚处,应实施局部通风;
  (9)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可启动机器。
  (10)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地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11)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12) 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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