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成都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名称: 上东阳光四期三标段
分部分项名称: 外墙涂料.内墙保温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外架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脚手架水平杆上,不得只背不挂), 外架作业人员衣着应灵便, 禁止穿风衣、穿拖鞋或赤脚上岗;若违反每人一次处罚款200元。
2. 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严禁有高血压、心脏病以及一切不适应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3. 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班, 严禁带病上岗;若酒后上班每人每次处罚款200元。
4.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不得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5. 不得私自拆除外脚手架的连墙杆件、安全网;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用电若违反每次处罚款1000元。
6. 不得随意拆除临边防护栏杆,拆除.移动的防护栏杆工人离开作业面时应及时恢复,若违反每处每次处罚款200元。
7. 组长应对班组成员加强安全教育,不得从高处抛掷任何工具和物件, 促保他人安全;
8. 楼层中作业应做到活完场清,通知总包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楼层作业;
9. 施工用水不管采取任何方式使用,必须做到勤俭节约,若发现浪费用水每次处罚款400元;如果水泵强制性工作时必须专人看守往水池注水,如果因缺水,.压力过大发生水泵坏,爆管,爆灌由你方修理或全责赔偿;
10 .上下交叉作业必须相互联系,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尽可能的相互避让;
11.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严禁盲目指挥和作业;
12.发现直接危及人生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靠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13.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向项目部汇报并及时处理;
14.各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统一指挥, 严格按交底要求执行,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造成安全事故由违章班组负全部责任。
总包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