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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安全交底记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16日

1. 对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宜参加操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恶心、头晕刺激过敏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
2. 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和短袖衣服进行操作,裤脚口应扎紧,并应配带手套、口罩。
3. 操作时应注意风向,防止下风向作业人员中毒。
4. 存放粘结剂的仓库和现场要严禁烟火,如需要明火,必须有防火措施,且应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砂袋。
5.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过分集中,必要时应拴好安全带。
6. 屋面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屋面上的空洞应加盖封严,或者在空洞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设水平安全网。
7. 配制材料现场应有安全及防火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要求。
8. 雨天必须待屋面干燥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遇到大风应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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