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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5、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6、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进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7、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8、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9、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0、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 11、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12、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3、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 |||
项目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