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 建设单位 | |||||
分项工程名称 | 作业单位 | |||||
交底部门 | 交底人 | 交底时间 | 年 月 日 | |||
交底内容: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应严格按JGJ130-2001、J48-2001及上海市建委[83]201号规定要求。 2、搭设前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准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5、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6、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7、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8、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搭接方式,搭接不应少于二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OOmm。 9、脚手架的连墙件,不宜采用铅丝攀拉,必须采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并从第一步起按隔步隔纵设置。 10、脚手架作业层,必须设置不少于三步且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挡脚板必须用醒目的安全色加以警示。 11、落地脚手架应同步搭设上下通行的斜道,并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人行斜道宽度不小于1m ,坡度采用1: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采用1:6。 12、必须严格按搭设方案搭设。 | ||||||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