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木工打眼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9月27日

  1.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2.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3.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4.作业前,要调整好机架和卡具,台面应平稳,钻头应垂直,凿心要在凿套中心卡牢,并与加工的钻孔垂直。
  
  5.打眼时,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用手直接扶料,遇节疤时必须缓慢压下,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戴手套操作。
  
  6.作业中,如凿心被木槎或木渣卡阻或因猛压产生高温使木料冒烟时,应立即抬起手柄,不得用手直接清理钻出的木滓。
  
  7.更换凿心时,应先停车切断电源,并须在平台上垫上木板后方可进行。
  
  8.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 Tag:木工打眼机相关内容
  • 没有相关信息!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