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空气锤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2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日 至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锻件应放在锤头中心,不准歪斜,提锤时间不超过1秒,否则会使空气锤过热。
2、开锤者在工作中应听从掌钳者的信号,不得随意开、停机械,其他人员发出紧急停止信号时,开锤者应立即停机。
3、夹持锻件的夹钳,须适合锻件的大小和形状,掌钳者必须夹紧锻件。
4、掌钳者的手指不准放在钳柄之间,钳柄应置于身体右或左侧,不得正对胸腹部。
5、锻件未达到锻造所需求的温度时,锻件放在砧子上的位置不正确或不合要求时,锻件夹持不稳时,均不准进行锻打。
6、试锤时必须放加热锻件或木料。锤头提升不得超过规定位置,不准冷锻或锤打过烧的工件。
7、切断工件时,切口正面严禁站人。
8、空气锤使用日久后,若砧座下沉,使锤头行程加大,锤杆中部的安装线(红横线)如露出5mm 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调整,加高锤头或更换基础枕木。
9、经常检查铁砧固定情况,不得松动歪斜。
10、工作中如发现机身震动,锤杆、砧子、锤头等出现裂纹时,应立即停机检修,严禁带病作业。
11、起动或停止运转时,应将手柄置于空档位置。
12、工作完毕后,必须将锤头提起,并将木板垫放在砧上,再慢速落下锤头,关闭电源。
13、停止工作时,不准用手直接擦砧面。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