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南宁市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 | 分部工程 | |||
分项工程名称 | 自卸汽车 | ||||
自卸汽车安全技术交底: 1、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作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2、按规定品种,标号添加液压油,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3、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作杆放在空档位置,顶升前必须拔出车厢固定销。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紧手制动器,在铲斗必须超过汽车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停留。 5、卸料时,车厢上空和附近应无障碍物,向基础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6、卸料后,车厢必须及时复位,不得在倾卸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7、车厢顶升后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必须用支撑将车厢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8、装运砼或粘性物料后,作业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洁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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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单位 | 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 接收单位 | |||
交底人 | 接收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