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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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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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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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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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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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电焊、气焊应严格遵守“十不烧”操作规程。
2、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应用铜接头焊牢。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4、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材、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5、 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轧头固定。
6、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7、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8、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9、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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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单位负责人: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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