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新罗区红坊镇倒流水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经交管部门调查确认,卢某某(男,永定籍)大量饮酒后,无证驾驶车号闽F0895G的雪佛兰小车,于2012年10月1日21时20分许,行驶至省道203线新罗区红坊镇倒流水村路段,先和同向行驶的2辆摩托车刮碰,后躲闪造成小车失控撞向路边行人,越过水沟冲撞至农田,造成路边及田埂上行人4人死亡,5人受伤(1人住院、4人轻微受伤,均无生命危险)。目前,肇事者卢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依法刑拘。
事故发生后,省、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王蒙徽副省长、龙岩市委黄晓炎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善后工作,抓紧查明事故原因,切实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定稳定。龙岩市政府张兆民市长、赖继秋副市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施救、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新罗区迅速组织公安、法院、司法及红坊镇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理赔善后组、维稳工作组、综合办公室四个工作组,有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