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建设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吊,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
2、 使用单位不准任意改变原有的结构,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性能。
3、 塔吊每转移一次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及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调整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其静载试验吊重为额定载荷的125%,动载试验吊重采用额定载重的110%。
4、 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取暖器取暖时要注意防火。
5、 塔吊必须有良好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走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水泥发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热力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喷漆涂料工操作规程
保温、防水工操作规程
装配(校正)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供暖管路维修操作规程
充填集控工安全操作规程
挖掘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