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眼作业时,除司机、副司机外,还应有指挥人员在打眼作业车上,根据孔的位置来确定停车地点,指挥打眼作业司机的操作。
二、动力部分遵照第三章第四节“内燃发电机组”的规定执行。
三、工作部分
1. 作业前,检查平车上地板应完整,以防止人员摔伤。
2. 起动发动机时,要先确认操作台左下边的油路控制阀在“回油”位,其余各阀的手柄均应处在中间位。
3. 在进入隧道以前,应将两台发动机全部起动,并打开全部照明灯。
4. 钻机工作前,指挥人员应指挥轨道车司机制动好车辆。顶尖顶住洞顶时,禁止前后移动滑台。
5. 操作时,所有的动作都应平稳,切勿猛推、猛拉操作杆,各种动作不得一次完成,要求“点动”操作。同时,注意监视,防止挤破油管。
6. 钻头接触洞壁后,应进行数次进退操作,然后再往下钻,以防止钻杆把平车顶歪,钻孔偏斜,给退出钻杆造成困难。
7. 当钻机在原始位置时,要先把补偿油缸向前推进,才能操作钻机,完成抬头动作。在钻机下落过程中,也应加强对支柱的观察,防止把支柱挤坏。
8. 在作业中需要移动滑台时,应先收回顶尖以及各钻机。
9. 作业后,左、右两边支柱上的钻机向下落时,不要一下子落到底,防止挤坏油管。操作中应有人监护。
10. 在钻机装上钻杆进行操作钻杆“夹紧”动作时,注意勿把钻杆挤死。
11. 打眼作业车停入数日,首次使用时,应先进行动作试验。试验时动作应慢,防止损坏油缸。
12. 在作业结束后,应取下钻杆。如遇到大风及雨雪天气,应用清洁的口袋把钻机包好,以防止雨水及泥沙侵入钻机。
13. 转移工地时,应把整车各个可动部位都回到原始位置,并妥善固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