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RYD-100-8盐浴炉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 管理内容
3.1 操作规程
3.1.1 电炉的启动方法:
3.1.1.1 在第一次起动时(或新盐启动),应先在电极上装置起动电极,起动电极与电极用砂布锉刀等锉平,用夹头紧固之,然后在盐槽内铺上新盐,其高度至起动电极曲折之处,用木槌捣实,将变压器分接头开关放在3档(5-7伏)接通电源,检查一下电极是否有电流,如电流不正常应重新紧固起动电极,待盐溶化4-8小时即可拆下起动电极,依盐的熔化情况及时加入干盐,并可渐次提高电压到15伏为止(最高为6档),如在电炉无负载运行时,可将电压保持在5-7伏之间进行保温。
3.1.1.2 如电炉须隔较长时间停用,则在电炉停后(盐浴未凝固之前)预先放入烘干好的起动电极,在第二次启动时,则可按第一次启动方法执行。
3.1.2 在新炉或修理后的第一次使用时,应采用分段升温的方法,即先在盐的熔点温度附近保持4小时,然后按100℃的进位逐渐升到工作温度,在每一温度过程中维持2-4小时,这样可以防止因升温太快而使耐火砖开裂。
3.1.3 工件加热时的放置:
3.1.3.1 要保证工件及夹具在干燥情况下方可放入炉内。
3.1.3.2 加热时工件必须成批放入(在不影响炉温变化的情况下,也可陆续放入)。
3.1.3.3 在盐浴中,工件不得与炉壁炉底接触,工件及夹具不得与电极互相接触,并需与电极保持约50mm的距离以防过热。
3.1.3.4 工件分批加热之重量,需适应于盐炉每小时之生产量(千克/小时)。
3.1.3.5 工件在盐炉内的加热时间须遵照规定,防止过热。
3.1.4 盐炉之脱氧工作:
3.1.4.1 每工作班开始工作时,将炉温升高至较工作温度略高的温度。
3.1.4.2 每次加入脱氧剂一包,在略低于工作温度停留10分钟进行脱氧。
3.1.4.3 清除盐浴表面及炉内的渣子,每班捞渣一次。
3.1.4.4 在脱氧后如果盐浴表面浮有不溶物,须进行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