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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炉煤气安全使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1日

  3. 煤气压力突然下降的处理

  (1). 当高压煤气压力突然下降到规定压力以下时,则立即关闭所有烧嘴,切断炉顶煤气开闭器。

  (2). 如长时间不能恢复时,则按停炉处理。

  (3). 待煤气压力恢复正常时,点炉要按煤气点炉的操作程序进行。

  (4). 加热炉全体人员要明确分工、有条理、有秩序的处理事故。

  (5).在停炉的同时,一定要打开所有炉门,并将烟道闸板全部打开,以便尽快地排除废气,保持炉膛绝对负压。

  4. 煤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1). 对于厂内所有煤气设备,加热炉全体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处理。

  (2). 煤气设备不准任何外力碰击,以免破坏。

  (3). 使用煤气设备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有关性能特征,操作开闭器时不准用力过猛或使用不良工具(如长钳子、长扳手,铁锤等)以免损坏部件。

  (4). 伴随煤气管道之蒸汽管,机械设备系统必须保持经常顺畅,操作灵活。

  (5). 煤气设备的“定期”预防性检修,是一种最好的修理制度,各级部门必须重视,保证实施。

    ①烧嘴前煤气开闭器、放散管开闭器每六个月清洗、研磨一次。

    ②烧嘴、冷却水排除器、总开闭器每年清洗或更换一次。

  (6). “抢修”是一项危险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不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

  (7). 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应有安全措施,并要取得煤气管理部门或安全部门的同意。

  (8). 停炉后的炉子如需进行炉内检修,必须将煤气盲板堵死,否则,不得进入炉内检修。

  (9). 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并充分通风,取空气试样作CO含量和挥发物分析,以分析结果和含量来确定在设备内的工作时间。CO含量不超过30mg/m3方可进内工作,若进入现场超过此浓度,且不佩戴呼吸器具进行工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CO含量在30-5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在50-100 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在100-2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

  (10). 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应做到

  ①要与外部有联系讯号。

  ②检修人员不少于两人。

  ③工作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1). 在煤气设备上动火,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生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煤气压力应保持正压,在动火附近装压力表应与计量所联系,并有防火措施。

  ②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做到可靠切断煤气并处理干净,用防爆测定合格或经空气分析氧含量接近20.9%。

  ③将煤气设备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

  5. 一般煤气事故处理规程

  (1). 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应报告分厂和总调度室,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挂火警电话报告消防队,如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通知医院并叫救护车。

  (2). 抢救事故时,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3). 在发生事故现场应布置岗哨,防止闲人进入。

  (4). 煤气中毒事故的处理。①应将中毒者及时救出煤气危险区域,并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②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等 症状,可直接送医院。③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等症状,应立即叫救护车到现场。④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叫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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