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化验药品及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安全操作规程。
1、粒状和粉状的有毒药品不得直接倒入器皿中,必须用药勺取出;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用瓷匙取出。
2、对于不了解其性能的化学药品,不得随意放置和混合,不得随意实验;一切化学药品,禁止用嘴尝、鼻子闻或直接用手触动。
3、化学药品禁止随意乱放,使用时,必须将器皿口朝外,把溶液慢慢倒入器皿内,器皿口不准对人,用完的废溶液必须倒入池内,并开放冷水随时冲掉。
4、凡有毒、易燃、易爆、易挥发、麻醉性和刺激性气体的药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必须了解其技术、化学性质、使用方法,并在熟悉注意事项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2)开启瓶口时要对无人处,以防药品崩溅伤人;
(3)对剧毒、刺激性、麻醉性以及挥发性的药品,必须在通风条件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
(4)取用有毒或剧毒液体药品时,必须使用移液管,严禁用口直接吸取;
(5)加热或配制易燃、易爆药品时,禁止接近烟火,选择安全处操作;
(6)使用有毒、剧毒药品时,操作结束后,立即将器皿冲洗干净,试验台擦干净,手洗干净。
(二)、使用强酸、强碱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浓酸浓碱时,桶和箱要用专用的架子或车子进行装运,并要安置牢固,由两人进行搬运,禁止用肩扛、背驮,瓶装的一次只能拿一瓶,不准两手同时拿取。
2、使用浓酸、碱时,必须防止酸碱溅出伤人。
3、取用浓酸、碱时,必须使用移液管,禁止用口直接吸取。
4、加热浓酸、碱时,必须慢慢地将浓酸、碱倒入已量好的水中,切不可将水向浓酸、碱里倒,以免反应放热引起沸腾和喷溅、爆炸等事故。
5、浓酸、碱溅入眼中和皮肤上,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严重时应立即送医院急救。
(三)、玻璃仪器安全操作规程
1、不能使用破裂的玻璃器皿加热溶液。
2、烧热的玻璃器皿,不能直接放在水泥台、玻璃板或桌子上,必须放在石棉板或胶木板上。
3、除烧杯、烧瓶及硬质管外,其它非加热用的玻璃器皿一律禁止使用。
4、禁止使用移液管、容量瓶量温度较高溶液。
5、进行加热的玻璃器皿应受热均匀,以防局部过热而损坏器皿。
6、带有利口的玻璃器皿必须将利口烧圆或磨圆。
7、清洗玻璃仪器应注意对各种废酸、浓酸一律单独处理,废布废纸禁止扔入池盆内。
(四)、机电设备、仪表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高温设备时必须使用规定的工具和防热保护用品,以防发生烫伤事故。
2、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工作结束和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3、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汇报领导,找电工处理,不准擅自乱动,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随意送电。
4、室内一切线路严禁用裸线。
5、合闸刀、开关时必须擦干手,加热溶液时器皿外部要擦干,用金属器皿加热时,放上、取下均需停电,以免触电。
6、没有绝缘体不得用手或湿布去接触电气设备,不能用金属或其它导体、半导体随意接触带电物体。
7、安装使用电气设备仪器时,必须了解其性能和安全知识掌握操作技术方可操作。
8、酒精灯加酒精时,必须熄火,熄火时必须使用灯帽盖灭,不得用嘴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