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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氯气瓶操作事项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19日

1、气瓶使用前,应首先对其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对所盛装的气体进行确认,气瓶质量确实是完好无缺方可领用。如发现气瓶漆色标记不符合有关规定,钢印识别不清,瓶阀出气口结构与所装气体不符,超过检验期限,气瓶明显变形,气瓶损伤超过规定等情况时,应对库房保管员说明理由,拒绝领用;

2、气瓶在使用的放置地点, 不得靠近热源。因为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是按正常情况下瓶内气体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并考虑适当的安全裕度确定的。因此,必须防止不正常情况的出现。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m,以及两种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必须备有防毒面具和解毒药品,工作间应保证有良好的通风;

4、气瓶与汇流排管道之间的密封垫,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和普通橡胶垫。与此同时,还应检查卡具或接头螺帽的螺纹质量,以免工作时脱扣造成事故。为防止压力表、接头、管道互相混用,应按气体用的原则涂上与气瓶一样的颜色;

5、开启或关闭瓶阀(或汇流排管路上口截止总阀)时,只能用手或专用扳手缓慢进行,绝不准使用锤子、凿子、管钳、加长杆扳手等工具开闭,以免损坏阀件或使压力表受冲击而失灵;

6、当发现瓶阀漏气,或放不出气来,或存在其他缺陷时,将瓶阀关闭,并将发现的缺陷标在瓶壁上,然后送回气体充装单位处理;

7、为了安全起见,操作者在室内工作时,气瓶最好放在车间的墙外,输气管可通过墙壁上的小孔引入车间;

8、使用中感到气体不纯,必须特别小心,应考虑瓶内形成爆鸣气体的可能性。此时,应对此瓶和同批充气的气瓶进行气体鉴别;

9、按照规定正确可靠连接缓冲器、气化器等,确认系统上没有漏气现象时,方可使用操作;

10、禁止敲击气瓶、以免产生火花或敲坏瓶阀,也不许碰撞气瓶。因为碰撞会损伤瓶体,缩短气瓶使用寿命,严重的撞击还可能折断阀杆,造成严重性破坏,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更不允许用气瓶做支架和铁砧;

11、使用中如果瓶阀和管道冻结时,只能用温度不超过45℃的热水热敷瓶阀或管道解冻。严禁用温度超过60℃的热源对气瓶直接加热或用火焰烘烤;

12、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等,以防止其他种类的物料、特别是与瓶内气体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料逆流进入气瓶(物料倒灌是造成化学爆炸的主要原因);

13、利用气瓶内的气体作原料通入反应设备时,必须在气瓶与反应设备之间安装缓冲罐,其容积应能容纳倒流的全部物料;

14、工作气瓶使用中,不准采用横向滚动的方式改变气瓶位置,而应在使用结束后,关闭阀门,卸离系统后进行;

15、更换气瓶时,必须将导管内的残气采用抽真空的方法清除残余气体;

16、将留有剩余压力的气瓶佩戴好瓶帽,同时要保证防震圈完好,并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并标注“空瓶”字样,放于空瓶存放处或送回瓶库;

17、气瓶操作者必须掌握识别“空瓶”和“实瓶”的正确方法,将气瓶轻微往复滚动,发觉没有液体惯性振荡的是“空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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