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气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01日

    一、业务受理
        1、指定专人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业务,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与托运方签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协议。
    2、承接业务时要了解托运方是否按汽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规定包装危险货物。
    3、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业务要符合本公司核定的经营资质范围。
    4、要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货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承接的运输业务与本公司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5、发现托运人谎报、瞒报危险化学品行为,应拒绝接受委托运输。
    二、出车前
    1、公司设立调度室,负责车辆统一调度。
    2、出车必须凭调度单或派车单按指定路线承运危险货物。
    3、出车前必须经公司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才放行。
    4、出车前检查的基本内容:
    (1)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2)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辆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抵触的残留物。
    (3)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4)押运人员必须随车携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5)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6)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设施及对影响车辆起步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三、运输
    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5、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6、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如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遇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