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交接班。设备有异常时,不得“带病”作业。
2. 严禁将车辆交他人操作。行车前应鸣笛示警(特别是检修时间后的开车前要确认无人检修,并要提前1分钟打铃示警),轨道无异常情况(人或障碍物)方可开车。
3. 熄焦车与拦焦车未对上位,不准发推焦信号。
4. 在接焦时要注意导焦槽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止出焦信号,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推焦。
5. 熄焦车刑事近熄焦塔时,要减速刑事,以免车头开进熄焦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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