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液氯钢瓶的贮藏
1、 液氯钢瓶应存放在既通风良好,又能密闭的贮藏室。严禁爆晒、雨淋,在明显位置应挂有“有毒”明显标志牌,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 氯瓶严禁和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一起,拧紧瓶阀和瓶帽,距明火10公尺以上。
3、 存放的液氯钢瓶应排列整齐,头朝一方,堆高不得超过一层,有防止滚动、碰撞措施,钢瓶间要留有适当通道,保证非常时期钢瓶可以运出。
4、 钢瓶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以先到先用为原则,防止阀门长期不用锈蚀损坏,钢瓶应健全使用记录制度。满瓶要挂上“满瓶”标志牌,并注明进厂日期,防止钢瓶长期遗忘不用。
5、 值班人员每半小时对液氯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室温超过35℃时,立即通风降温,发现氯瓶温度高于40℃时,应立即用淋水冷却,马上减压使用,并保留残液待查。
6、 液氯钢瓶贮藏室和加氯间必须严格分开,严禁非值班人员随意搬运氯瓶,启用安全附件及主阀、动用专用工具。
二、 液氯的使用
1、 各厂必须指定一个领导和有关人员管理使用氯气。
2、 使用前必须对氯气钢瓶进行清理和检查各部件安全情况,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 液氯钢瓶使用必须安装缓冲器和相应的压力计、调节阀等。防止造成负压回水腐蚀钢瓶。
4、 缓冲器必须是定点厂家生产,并按时进行试压,自制缓冲器必须经有关厂家试压后方可使用。
5、 液氯钢瓶应卧放使用,两针型阀中心连线应垂直于地面,这样,上阀可放出氯气,下阀可放出液氯。
6、 液氯钢瓶高压出气管应用紫铜管,禁止用塑料管代替。
7、 开启液氯钢瓶必须用专用工具,缓慢进行,禁止用活络扳手启闭,防止主阀损坏,严禁对空开启氯阀。
8、 液氯钢瓶内的液氯不能完全用尽,应留有余氯5公斤或余压0.5公斤/平方厘米。
9、 液氯钢瓶主阀冻结,严禁用火烤或开水烫,必须加热时应用低于45℃的温水。
10、 氯气投入使用后,应检查缓冲器压力表是否正常。加氯机氯气浮飘是否转动正常,有无氯气泄漏现象。
11、 加氯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守工作岗位,做到三勤四到(即勤检查、勤调整、勤维护、人要到现场、眼睛看到、耳朵听到、鼻子闻到)。
12、 每班必须指定专人对氯气进行管理使用,每小时对氯的用量、余氯等情况作好记录,每半小时对液氯岗位进行一次巡视了解。
13、 如果发现泄氯或破管现象,现场人员应戴好氧气呼吸器,首先关闭液氯钢瓶主阀,然后进行处理。
14、 在处理泄氯事故中,应有专人监护、避免处理泄氯事故人员熏倒而无人抢救,并设法通知无关人员离开危险区。
15、 每个加氯岗位除活性炭式防毒面具外,应具备一至两套氧气呼吸器,便于特殊情况作用。
三、 使用液氯的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是衔接生产、保障安全、交清责任的基本制度,交接时应认真负责,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2、 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听取上班人员对液氯使用情况说明,查看使用氯瓶重量的其它设备完好情况,点清保安用具和专用工具,认真做好记录,双方在记录簿上签字。
3、 有不符合安全状况的,接班人员拒绝验收签字,因交接不清出现的问题,由当班人负责任。
四、 钢瓶的维修、保养
1、 液氯钢瓶是充装液氯的专用压力容器,严禁充装其它物质。
2、 氯瓶表面应保持绿色,编号不得随意涂改。
3、 液氯钢瓶的压力试验,主阀的更换,由供应科委托其它单位进行。
4、 液氯钢瓶发现机械损伤,严重变形,因泄漏补焊,不能投入使用。
5、 液氯钢瓶应建立使用卡片,详细记录使用、试压、维修情况,存入档案。
胜利路水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