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规程所称剧毒物品,系指氰化物、三氧化二砷(砒霜),黄(白)磷、生物三(土的字)、有机磷农药(1605、1059)等剧毒物品。
2、 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懂处其毒害性质与预防措施,未经训练,不得让其独立工作。
3、 安全注意事项:
(1) 凡操作、使用、发放剧毒物品时,亦穿戴好工作服,防毒口罩和橡皮手套。
(2) 凡患有皮肤病或外伤患者,不得接触剧毒品。
(3) 剧毒物品库房和工作地点,严禁存放食品和其他物,亦不允许在该类地点抽烟和食生活物品。
4、 运输安全要求:
(1) 运输剧毒物品必须有专人运送,不许剧毒物品和其他任何物品同车运载。
(2) 搬运剧毒物品时应小心轻放、不得有互相撞击,损坏包装和容器。
(3) 车辆卸完毒物后,必须用水冲洗干净,如有毒物泄漏,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5、 发放、使用操作要求:
(1) 剧毒物品仓库及贮柜,实行双人双锁,其锁匙不得借他人代开,离开库房必须关好门窗并予以铅封。
(2) 盛装剧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密封,不得敞开口盖,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剧毒物品标志。
(3) 凡两种性相异的物品(相遇时能产生毒性和导师毒性气体,如氢化物与酸物混存一起,能产生氰氢酸剧毒气体)不得混存在一起,黄(白)磷必须浸没在水中,且水面必须高出10厘米以上。
(4) 计量剧毒物品的专用衡器和量器,不得挪作他用。
(5) 剧毒物品发放,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帐物必须相符,使用单位使用剧毒品时,必须指定的二人到库房领取,否则不放发料。
(6) 剧毒物品库房和使用毒品工作场所,必须通风良好,进入库房时必须先开库房通风,待15分钟后方可入内。
(7)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毒品库和使用操作毒品的场所。
(8) 使用、操作、发放剧毒物品的人员、饭前必须洗手和漱口。下班后就洗澡。
(9) 农作物施用毒物时,施药入应站在上风方向,禁止打赤脚赤膊。
(10) 农作物施药后应设警告标志,防止牲畜误食中毒。
(11) 施用防治白蚁药物,应向所在场所人员说明药物性质和注意事项。
(12) 防治白蚁药物,应尽量施在建筑物内或将药物密封,禁止将药物乱施乱洒。
(13) 饭堂、厨房、食物库房等处不许施用白蚁药物。
(14) 剧毒物品库房和工作地点,打扫卫生只准用湿式擦洗法,不得干扫。
(15) 如发生中毒现象,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16) 禁止将未经消毒处理的剧毒物品倒入下水道。
(17) 加“剧毒溅出物废污与容器的消毒方法”装盛装过剧毒品的桶、瓶、箱等容器,未经消毒处理时,不得出售、外销处理,更不准盛装食品用具。
(18) 如在保管、使用中发生各种问题,应及时报告保卫、技安、环保、卫生部门,以便协助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