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 继续教育办法》(交运法【2011】106号)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驾驶员日常教育、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常态化,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宗旨 规定本司驾驶员教育培训的基本事项和运作基准。
二、适用范围 有关公司驾驶员的日常教育与继续教育方式、方法、内容,均需依本规程执行。
三、适用对象 本规程所规定的教育培训活动,以本公司正式录用的驾驶员为对象。
四、教育培训的目的
(1)通过日常教育和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
(2)通日常教育和继续教育让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识和把握道路运输中事故因素及发生规律,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关安全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和方法,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事故隐患,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五、教育培训的基本方针
(1)分级制设置驾驶员日常教育与继续教育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2)日常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各项人事制度具有有机的联系,必须有体系、有计划实施。
(3)在进行教育培训时,要充分研讨教育培训的需求与方法,有计划地对教育培训进行评价、对教育培训进行跟踪反馈,以获得更好的教育培训效果;
(4)驾驶员必须积极接受公司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能力。
(5)设置教育培训场所、配备培训教育器材,保证教育培训费用。
(6)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内部培训和自学教育培训为主要手段,这些手段与公司外部培训及聘请专业人士指导相结合进行。
六、教育培训的管理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七、开展驾驶员日常教育和继续教育应按如下流程进行
(1)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受培人员、培训内容。
(2)制作培训教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音像、图片、文字等相关资料报送上级主管领导审阅签字。
(3)组织实施。培训人员签到、管理人员签到、做好培训记录。
(4)考核评估。根据培训内容进行试卷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对错误答题进行专人纠错。对培训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和奖惩。
(5)建立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培训记录、考核及奖惩情况。
八、在下列情况下实施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
(1)根据《规范》按年度培训计划每月分两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进行组织实施
(2)结合人、车、天气、道路状况及其它不安全因素进行组织实施。
(3)驾驶员违法违章行为发生后。
(4)驾驶员营运线路调整、新增线路时。
九、外聘教育培训的实施 有下列情况是时公司应外聘专职人员、专家等进行教育培训:
(1) 新的法律法规释义。
(2) 道路运输行业重大问题决策与分析。
(3) 新设新技术、新方法推广与应用。
(4) 优秀驾驶人交流。
(5) 其他需聘请专业人士授课的教育培训。
十、继续教育的实施 下列情况时应开展驾驶员继续培训:
(1) 年度计划综合培训。
(2) 按《规范》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
(3) 国家相关规定、行业相关要求专题教育。
(4) 驾驶员违章违法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行为发生时。
(5) 季节针对性继续教育。
(6) 其他要求进行驾驶员继续教育的情况发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