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的制浆工作人员。
第2条 制浆工作人员对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制浆材料的收货。
2.负责浆液的制作及浆液的输出。
上岗条件
第3条 制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制浆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制浆、注浆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制浆、注浆的有关规定。
4.熟悉浆液制作的正规流程、操作程序。
5.熟悉制浆设备的参数以及对浆液的要求。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灭火的有关规定。
7.掌握煤矿自燃发火的机理及防治知识。
安全规定
第5条 泥浆中固体材料可以采用含砂量不超过25%的黄土、泥页岩或粉煤灰,要求加入少量的水就能制成浆、易于脱水、渗入性强、收缩量小、不助燃、不可燃。
第6条 制浆人员要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当设备运转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处理。
第7条 井下制浆工人力推车时,应遵守井下运输的有关规定。
操作准备
第8条 制浆前所用各种设备应完好;各阀门应处在正确的开关位置;供水系统应畅通;照明设备应齐全;各岗位人员应到齐上岗。
第9条 制黄泥浆前必须检查制浆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并且不准有石子、草根等杂物。
第10条 制浆前,首先将浆池底清理干净,关闭下浆孔、泄水孔阀门。
操作顺序
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查验制浆材料→制浆。
正常操作
第12条 用水枪冲土时,水枪操作人员要不断摆动水枪;采土要均匀,使冲下的土充分湿润,防止大块土进入泥浆池。
采土结束后,要将水枪及管路中的水放净,并放到固定的地方,以便下次再用。
第13条 地面用固定机械搅拌制浆工艺应:
1.人工采土,运至灌浆站。
2.粘土翻车后进入振动给土器。
3.由振动给土器装入泥浆搅拌池。
4.给土的同时要加适量的水,搅拌4---6分钟。
5.搅拌好的泥浆,经过滚笼式筛机筛分。
6.石块及大块土块,排入矿车,运至弃石场。
第14条 井下制作黄泥浆应按以下规定:
1.向制浆机内加土要均匀,大块黄土(大于20厘米)应先人工砸碎,及时清除黄土内的夹石、杂物。
2.根据要求的水土比向制浆机内加水,停水时严禁加土。
3.开启搅拌机搅拌时,执行第15条规定。
4.泥浆泵运转过程中应由专人看管压力表,当压力表示值突然升高或降低时,应立即停泵查明原因。
第15条 开动搅拌机进行搅拌的同时,用密度计检查泥浆浓度,并调整到要求的水土比。一般要求在进行洒浆时,土水比不低于1:4,灌浆时,土水比不低于1:6。
第16条 下浆孔要提前按设好篦子,制浆过程中要随时清理草根、树皮、石子及其他杂物,防止下浆时堵孔、堵管。
第17条 制矸石浆时,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配合好,各环节之间必须有联系信号。
第18条 机器开动后,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密切观察机器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机信号,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接到停机信号后立即停机;待故障排除,发出开机信号后再开机。
第19条 带式输送机不准带负荷启动或停机;破碎机、球磨机的给料要均匀,加水要适度,球磨机出口矸石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6毫米。
第20条 输送机司机发现输送机上有大块矸石、木料、杂物,应立即停机清除,以防止堵口或损坏破碎机、球磨机。
第21条 球磨机司机要注意掌握给料速度、轴承温度、供水量大小等,不得长时间开空车或空负荷运转。
第22条 搅拌机司机要注意运行中的搅拌料的高低程度,负荷要均匀。反向运转时必须先停转,然后再启动。
第23条 吸料泵的开、停操作(离心式):
开机:送电机电源后,缓慢打开出浆口阀门,调整流量计流量到规定值。
吸料:吸料泵在运转过程中,司机要经常检查灰浆的浓度。浓度低于规定时,要打开搅拌机,保证灰浆浓度不低于20%。当浓度大于规定时,要打开清水泵,稀释灰浆,防止吸浆管堵塞。
停机:缓慢关闭出浆口阀门,阀门完全关闭后,断开电机电源。
第24条 开启搅拌机调整浆液浓度时,执行第15条的规定。
第25条 接到井下停浆电话后,要先停搅拌机和制浆机,然后给水冲洗管路(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清理、冲刷注浆池。并把水枪和管路中的水放干净。
第26条 其他防火浆材的制取,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按照设备、材料的使用说明书操作。
收尾工作
第27条 工作结束后,要核实本班注浆量、浆液浓度、土量(或好石、粉煤灰量)、水量,并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记入“注浆日志”,经值班领导审查签字后报送有关部门。
第28条 下班前应做好场地整理工作,并按要求管理好设备,保持贮水池有足够的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