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贮、保管、使用危化品的单位应有相应的危化品存贮、保管及处置环境与办法;同时熟悉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监管办法。
2本规程所称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液)物品、自然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3危险品保管人员,要求有责任心并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对气瓶设有专管或兼管人员,使用人员应了解所用气体性质,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本规定。
4严禁使用接触剧毒物品的用品。并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长期逗留。
2危化品存贮、保管安全注意事项:
2.1危险品和普通用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互相接触后可能引起危险(爆炸、中毒、腐蚀)的药品或气瓶严禁放在一起,应分别存放。
2.2遇水、遇热燃烧、易燃易爆等药品及气瓶不得在露天场地贮存。
2.3腐蚀物、易燃物、有毒物等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10.2.4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专人负责销毁。铁制的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不得改用。
2.5危险品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好领用的剧毒物品、易燃易爆品,领用量一般不得超过三天需用量。对临时使用要限量领取,剩余的退库保管。
2.6危险品仓库应地面平滑,通风良好。应有防雷措施,电气设备符合防护要求。
2.7危险品仓库具有足够的消防和防毒器材,仓库周围10米内严禁烟火和堆放易燃物品及明火。
2.8 严禁用易腐蚀、易炸或与其发生反应的容器,存放危险品。
3危化品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3.1危险品使用人员,要求有责任心并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使用常识的人员操作,作业时必须两人参加,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人。
3.2在进行危险品使用(如:稀释、化学反应以及清洗物件或仪器设备)时一定要按《危险品安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步骤规范操作,同时相应的防护器材要有,防护劳保要穿戴齐全。
3.3危险品使用中的废气、废水、废渣要按防尘防爆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执行。
3.4严禁用易燃液体洗刷机械设备,防腐部件和擦洗工作服等。
3.5在仪表配置易燃易爆药品时,除要求配置方法规范外,而且配置的成品要标清名称、时间,并按顺序摆放,防止乱混误伤及人;要求即配即用,不可长期反复。
3.6使用校表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物质、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并严格参照有关的《气瓶使用管理规定》标准要求执行。
4危化品处置安全注意事项:
4.1处置废弃的危险品,应当按国家或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2保管人员应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对每个危险品按照种类、危害性进行出入库前的安全检查、登记;并分类摆放,特殊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3从事危险品废弃物(废液、废气、废渣及废容器)收集、处置的人员或单位,应向上级环保安全部门申请同意后,方可按要求处置,并有处置记录。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弃置危险品。
4.4定期对危险品废弃物收集、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得留有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