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劳保用品穿戴齐全。
2.严禁吸烟,严禁将火种带入禁火区。
3.严禁穿化纤衣服及带铁掌的鞋、高跟鞋、拖鞋等,在维修设备过程中,严禁用铁制器具敲打管道。凡在本车间内作业,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4.如有动火作业时,凡在禁火区内动火,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一般下午17:00至次日8:00之间不允许动火。
5.如有电焊作业时,首先检查焊机是否正常,焊钳是否牢固,焊把线及地线有无破损,如有破损现象必须包好后再使用,焊机地线必须与焊件牢固连接,不得用其他设备或管道代替地线,接焊机时必须办理临时接线证。
6.在二类动火区内动火,动火周围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且禁止在下水道附近动火。
7.在一类动火区动火,必须由安环部检测、审批。动火时,根据动火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动火作业的顺利进行,动火完毕后,现场要彻底清理干净,然后方可离开。
8.实施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7米,气瓶距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米,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眼镜、焊工手套等劳保防护用品。
9.对盛装或输送易燃易爆化学原材料的设备或管道进行电、气焊维修时,施焊前必须对现场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焊件进行充分清洗、蒸汽置换和隔绝等,直至达到动火条件。
10.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通知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11.罐或塔内作业时,必须办理下罐作业证。作业前先切断电源,拆下三角带,在该设备的启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并在有一人以上监护的情况下,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方可下罐工作。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3.氧气瓶与乙炔瓶在存放或使用时,必须带好防震胶圈。
14.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登高作业证,如遇雷雨、大风天气,禁止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前,必须将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检查所用的安全带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使用时禁止低挂高用或挂在有菱角处。作业时所用工具放在专用的工具袋内,所拆工件禁止随手扔下或随意摆放,以免落下伤人。作业过程中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三不伤害”。
15.铁质设备或机件等重物不得在车间内水泥地面上拉动,以免产生磨擦火花。
16.手提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先检查其性能是否良好,使用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7.使用电钻、电锤等电动工具作业时,禁止带手套。
18. 设备运转时,禁止擦拭、清理和跨越;检修设备时,要切断电源,经验电后挂上禁止开车标志;以防止转动设备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