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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物品保管、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09日

1、危险化学物品属于危害物资,必须严格管理,保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看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政治上可靠。库内应长期保持通风、干燥、无酸气,必须实行“双管制”:即一人专管,一人监管。
2、危险化学物品严禁放在公共场所,一到达矿区,应立即入库。
3、领用危险化学物品,必须有至少两人在场,配用氰化钠也必须至少两人在场,剩余的氰化钠必须封存。
4、严禁盗用危险化学物品,一经发现,马上送公安机关处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危险化学物品应储存在干燥无酸的低碳不锈钢或塑料桶中。
6、危险化学物品必须用专用车辆运输,必须由保安人员专人押送,严禁在公共场所及居民点逗留。
7、一旦危险化学物品丢失,无论数量大小,必须马上向矿部或公安机关报告。
8、危险化学物品必须用于生产,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否则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9、上班时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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